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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路途上的朝圣者

2000-08-31 来源:光明日报 雷达 我有话说

凡见过西藏拜佛朝圣者的人,无不为其极度的虔诚和真挚所动。尤其那种磕长头者,几乎在用自己的肉身丈量着通向圣地的道路,衣衫磨破,膝肘流血,也全然不顾,因为一年一度的朝拜在他看来是最幸福的时刻,他甚至心甘情愿把一年的积蓄全都花费给他的信仰。不管这在旁人看来是否有价值,单就精神追求的纯粹和热烈而言,我以为是十分罕见且令人尊重的。这其实是可以作为与物化现象对立的一种精神崇拜的象征来看的。

我之忽然想起西藏的朝圣者,乃是因为最近看了一本小说集,连带着了解到他的作者痴迷而执着的创作态度而引起的。这位作者叫俞胜利,他把10年来所写中短篇小说结为一集,取名“亮眼”,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了。俞胜利并非文学圈子中人,他是一位电视剧界的编辑,有时也自己动手写戏,成年累月被繁忙的电视片制作活动所困。然而他竟酷爱写小说,酷爱到痴迷。当今纯文学作家出于种种考虑纷纷介入影艺界已成时尚,相形之下,俞胜利的苦苦钻研纯雅小说的创作便多少给人一种“不识时务”之感。他自己说,“老读电视剧本,我的审美视角都磨钝了,写小说对我来说是一项创造性的精神活动”。他还认为,“如果把文化比作一座金字塔,文学、哲学就是塔尖,而小说又是文学的塔尖,最有份量”。这观点我不完全赞同,但他对纯文学如此虔敬,却甚为难得。他是那样地痴且不悔,把每年的休假积攒起来十分珍惜地用于写小说,他什么也不为,只为一种精神和审美上的满足。这种视文学为神圣的一片至诚,不是很像那些拜佛朝圣者吗,只不过是文学路途上的朝圣者罢了。

我感到,俞胜利的小说之所以值得注意,是他把小说作为自己的道德理想,审美趣味,风格嗜好的一种载体,他迷醉于把小说作为他生命存在的一种形式。他的小说数量不多,但水准确乎不低,其格调单纯、凝重,文笔简洁、富于韵味,显示出一种睿智、内向、峭拔的意态。他追求内力,追求言简意丰,于是作品处处留下了惨淡经营的痕迹。他喜欢用短句子,非常注意炼字炼句炼意,有人说,他在风格上明显受了阿城的《棋王》、《孩子王》的影响,我看有道理。他的语体语感,都在追摹八十年代的某种风气。现在已很少有人下此大力来写小说了。他说由于忙和懒,所以写得太少。事实上,像他这种苦吟式的写法,想写多也多不了。

我以为,纯文学与俗文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,纯文学有突出的个人化的观察生活角度,它不同于大众的流行的比较平面的道德和审美眼光,它总是闪现着作家主体对意义的独特而智慧的发现,既是充分个性化的,同时又是深刻化的。对于这样的作品,我们往往以鲜明的艺术个性和独具的精神维度加以称赞。俞胜利的好的小说也有此特点。例如他继刘恒和刘震云之后,关于粮食和饥饿感的出色描写,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所表现。

俞胜利的一些小说耐读,特别是他的短篇,比中篇更劲道一些,重内涵,有余味。这是得益于他对形象、细节和心理潜台词的精心处理。他特别注重外在的平静与内在的波澜、外在的柔弱与内在的刚烈、外在的悠缓与内在的迅疾的巧妙结合。集子里,最具感染力和冲撞力的作品当推《舅母》。一般认为,这是在批判封建意识害人,或联想到如祥林嫂式的命运。事实上,小说的含义要大得多。它也可以是一种高度自尊和律己苛刻的表现,一面是狭隘的,一面却体现着人的尊严感。例如,身怀绝技的武士失手后的不能原谅自己以至自裁便与之相近。

现在看来,俞胜利的小说大都写他的童年或少年时的记忆,写难以忘怀的故乡往事,写最熟悉的亲人,流露出一种浓厚的民间情怀和人性、人情之美。当然,在艺术表现上,更重要的是,如何进一步摆脱他人风格的影响,多多开发出新鲜的富于时代气息的审美经验,将朝圣心态更多地转换为创造心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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